县农业局设6个职能股(室)。
(一)办公室(电话:8192594)
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;承办各种会议的组织、电文处理、政务信息、新闻宣传、保密、信访、档案和保卫工作;负责有关综合性报告、文件的起草;指导农业部门信息体系建设;负责全县农情信息的发布;负责机关计划性、综合治理、社会治安、安全生产、后勤管理工作;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务;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(二)人事政工股(电话: 8180319)
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、劳资、福利、保险、机构编制工作;负责经办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、评聘和管理;负责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;组织实施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、干部的继续教育培训与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管理;负责督促劳资福利、津贴标准的发放;负责承办劳动保护、伤残优抚、就业服务工作;负责本局离退人员的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纪检、监察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;承办局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。
(三)农村经济政策法规股(挂农业执法大队牌子)(电话:8192509)
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农业、农村经济的政策、法规和条例;负责调查、研究、起草农业地方性规章、政策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、检查。指导农业行业行政执法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;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;提出稳定、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;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;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、财务会计、资产管理和审计;指导农村土地承包、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;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收支、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;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;指导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建设。组织农药、种子的质量监督、检验、登记工作;负责执行植物检疫的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标准;发布疫情并指导组织扑灭;负责逐产品、绿色食品质量的监督、认证、管理和植物新品种的管理工作;指导农作物种子选育、试验、示范、推广工作;负责农资质量鉴定、监测和监督管理。
(四)计划财务股(电话: 8184476)
负责局内财务管理、社保、医保、失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的收集和管理;参与研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短期计划;参与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工作;负责内部审计;负责拟定财务计划;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和监督实施;拟定、监督农业发展项目经费的使用和实施;管理有关农业资金;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;承办农业建设项目的筛选、转报和审批。
(五)科技教育股(挂绿色食品办公室牌子)(电话:8192529)
负责农产品标准质量的监督。拟定农业科技、教育发展规划及政策,实施“科教兴农”战略;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;承办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与实施工作;管理农业科技成果;负责组织研究、种子选育、试验、示范、推广工作;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和农业生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;负责拟定绿色食品发展规划,重要项目的立项与组织实施,指导绿色食品基地建设,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、认证工作(启用绿色食品办公室印章)。
(六)生产管理股(挂县蔬菜办公室牌子)(电话: 8190692)
研究拟定全县粮油经作生产发展战略、规划、计划和政策;负责粮油生产及重大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;指导粮油作物结构调整、区域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;负责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模式的选育、引进筛选、示范和推广工作;负责粮油作物重大项目的论证、立项并组织实施;拟定经济作物生产发展战略、规划,计划和政策,负责经济作物生产及主要技术措施的制定,并组织实施;负责经济作物生产布局、结构调整工作;负责经济作物重大项目的论证、立项并组织实施。组织实施城乡“菜篮子”工程,负责农业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工作,负责农业经济产业化结构调整的规划与布局工作。负责全县蚕种、蚕桑生产的计划、规划和生产管理工作。组织制定逐场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、规划、计划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筛选及实施,指导农场经济体制改革,负责农场的管理和农场国有土地的管理工作;负责南亚热带农作物生产和农业工程勘测设计的管理工作。
直属事业机构
1、农技站(电话: 8183890):参与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;负责粮油作物生产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,抓好粮油作物新品种、新技术的试验、示范与推广;认真开展农业技术指导、咨询、培训、承包,普及农业科学知识。
2、土肥站(电话: 8191067)(同挂农业环境保护站、化肥质量监测站牌子合署办公);参与土地的改造与开发利用的规划、论证等并实施;开发利用有机肥,实施国家“沃土”计划,科学施肥,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基本农田保护与开发利用,依法抓好化肥质量监测,依法实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。
3、植保植检站(同挂化学农药监测站牌子合署办公)(电话: 8182734)
负责全县粮、经作物病虫预测预报;负责农作物病、虫、草、鼠的综合防治工作;负责对全县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实施产地、调运检疫并进行疫情调查;依法实施县内生产和经营的化学农药监测。
4、经作站(电话: 8182724):协助执行国家有关种苗管理条例和法规,参与制定全县经济作物生产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引进新品种、新技术的试验、示范、推广;负责全县经济作物技术培训和指导;抓好产前、产中、产后服务。
5、农经站(电话: 8190695)(同挂农村合同管理委员会、泸县农村合作基金联合会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牌子合署办公)
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;依法管理农民负担;依法管理农村合作基金会并进行业务指导;依法进行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与管理;负责进行农村经济统计、成本核算和农村集体经济及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审计工作。
6、泸县农业技术培训学校(电话: 2509545)(同挂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泸县分校牌子合署办公):
负责全县各级农业技术干部和具有农业专长的农业技术人才的培训,协助有关部门办好各种农业职业教育,“村社工程”,为宣传普及农业科学技术,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培养人才。
7、种子管理站(电话: 8182347):负责全县种子计划和管理;负责新品种引进、试验、示范、鉴定和推广;负责种子管理条例的宣传、贯彻和监督。
8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(电话: 8182347):负责依法进行种子质量监督检验。
9、泸县农科所:独立进行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、示范;负责本单位的管理;协助农业局管好土地和其它资产。 |